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5.31

因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医院计划招聘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14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心理素质;

3.学历要求: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5.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规培合格证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分学校现场报名和医院院内报名。

1.现场报名

①川北医学院

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9:00-15:00

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东顺路55号)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电话:

李老师:15591656705赵老师:13379466617

②西安医学院

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74号)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电话:

李老师:15591656705 15191613581

③延安大学

拟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具体招聘时间及其他招聘信息另行公告通知。

2.医院院内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汉中市南郑区人民医院人事办(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青年路10号)

咨询电话:5515297 5510799 18729617005

3.报名需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以下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初审

报名时现场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表、花名册。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范围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相关知识点,笔试分值为100分。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完成规培成绩合格者免笔试,其余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

2.面试

①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完成规培成绩合格者可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②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本次面试划分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

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务事项另行制定。考试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考试计分规则: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录取

1.确定拟聘用人员: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完成规培成绩合格者优先聘用,聘用后该岗位招聘名额相应递减。递减后,各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2.体检、考察、公示:2024年6月前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增加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后报区卫健局、人社局备案确定为本次招聘录用人员。

(四)聘用

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薪酬待遇与我院招聘的在编正式大学生同等待遇,各类保险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购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任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医院人事办负责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应做出真实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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