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2.03一、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口腔科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原则上博士研究生
岗位:医疗、教学、科研等青年人才和特聘人才。
人数:若干。
二、招聘条件
政治合格,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身体健康,体格检查达到单位入职标准。
三、引进方式
采取三种引进方式,包括:
1.直招入伍:主要招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中的理学、工学博士应届毕业生;如有急需紧缺岗位,也可择优选拔非“双一流”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博士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直招入伍,担任专业技术军官职务。
2.文职直接引进:优秀聘用人员可优先招录为文职人员,按文职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合同全职引进: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类别享受年薪或月薪待遇。
四、薪酬待遇
1.直招入伍、文职引进福利待遇按照全军统一政策执行。
2.合同全职引进薪酬方式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两种:
(1)特聘人才、科研、实验技术岗位实行年薪制。根据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人才奖项等具体情况,确定岗位等级,享受年薪待遇。特聘人才岗位年薪40-110万/年,研究、实验技术岗位年薪12-42万/年。
(2)医疗岗位实行月薪制。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各类津补贴”组成。
(3)博士“暖心”福利待遇:
实行博士直通车制度,随时报到、随时办理。正式录用到我院后,还可直接面试(免笔试)优先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博士可优先选派学术交流、出国深造,在课题申请、职称晋升、人才遴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在享受聘用人员基本薪酬待遇前提下,另发放博士津贴5000-8000元/月,享受2000-3000元/月(参照军队同级别住房补贴标准)租房补贴。可申请青年人才临床创新基金10-30万。
五、个人提升
1.鼓励继续深造及出国留学,期间保留岗位、缴纳社会保险。
2.采取“评聘分离”的办法,先参加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文职人员参加军队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再参加医院评审通过后,聘用为相应职称岗位。
六、其他福利
1.缴纳五险一金,缴纳系数与事业编一致,重庆三甲医院最高档公积金。
2.医疗保障:享受就医优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子女入托、户口迁入、本人及亲属就医绿色通道等。
4.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
七、应聘方式
应聘联系人
联系人:李华(口腔科)
电话:023-68774532
邮箱:155327835@qq.com
联系人:王老师(人力资源办)
电话:023-68774846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