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口腔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12.31根据《“才聚遵义筑梦未来”——遵义市千企万岗进百校引才活动2024年秋季赴全国高校校招公告》,特制订《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人才引进)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引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引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引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毕业生,或市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招引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能力;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市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毕业生)或市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和学历学位;
(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详见附件1);
2.报考人员学历、所学专业必须和附件1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与附件1要求的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为口腔医学,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口腔医学,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4.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5.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须由招引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试,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6.考生报名时未具有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训证明报名,但在聘用时须提供合格证书。
7.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提供原件,逾期提供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3.2024年4月参加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已经签约的人员(含签约后违约人员)。
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生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非2025年毕业的规培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引程序
(一)招引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笔试、现场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24时(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详见《“才聚遵义筑梦未来”——遵义市千企万岗进百校引才活动2024年秋季赴全国高校校招公告》,线上报名投递邮箱详见《遵义市2024年秋季赴外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提供本人亲笔填写的《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线上报名投递PDF版;
(2)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或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件,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投递原件PDF版;
(3)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投递原件PDF版;
(4)如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投递原件PDF版;
(5)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现场报名提供3张,线上报名投递图片;
(6)如遵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投递原件PDF版;
(8)诚信承诺书(附件3),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报名投递原件PDF版。
报名资料由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至招引单位,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招引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一是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二是现场笔试和现场面试时间未定,各招聘单位现场笔试和现场面试可能冲突,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单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引单位在卫生健康、人社等部门组织下成立属地2024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招引单位参照执行。
根据招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四)现场测评
现场测评分为两个环节,具体为现场笔试和现场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示
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招引单位按相关程序开展下一个环节。如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如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约的,取消应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考计划数和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如进入一下个环节的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且人数大于该岗位招引计划,则重新组织该岗位考试,以新成绩进行排名,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六)签约
1.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
2.报考人员一旦被招引单位确定签约,与用人单位签订《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人才引进)就业协议书》(附件4),不签约的须填写《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5)。
3.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招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引过程中,同时签约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须及时反馈招引单位。
4.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报考岗位内依次递补。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5)。
5.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备时间,各招引单位需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4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人才引进)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6)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七)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给招引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引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招引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引进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轮。
六、纪律监督
(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负责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