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11.23为进一步加强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有关规定,信宜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赴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其他要求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1月23日。
3.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另外,聘用人员符合信宜市有关人才政策,还可享受相应待遇保障。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慎重报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修改其他岗位。
1.线上报名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18日00:00-11月22日12: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并以“岗位+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至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xy8879221@163.com)进行报名。
市卫健局人事股将通过电话或信息提醒通知参加考试,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并保持手机畅通。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
地点: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运动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
3.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信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1张;
(3)2024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业成绩表》,均需盖学校公章;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
(6)需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7)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条件所需的证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不受理报名。所有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归还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1.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3.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8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七、考察
体检人员合格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在信宜服务不少于五年,期间可按有关规定在信宜市事业单位间交流。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设置,对于所学专业因不分专业方向、新设置专业方向、更改专业名称和代码等学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而与《公务员专业目录》名称代码不一致或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应聘人员,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或“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所学专业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人员填写信息不规范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不设递补名额。
(八)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和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方不作任何补偿。
十、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信宜市卫生健康局,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