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11.30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暂行规定》(平卫健发〔2020〕19号)、《平南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管理补充规定》(平卫健发〔202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2025年整体发展规划,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将平南县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有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符合岗位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应聘岗位需要。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一)医师岗

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以上优先,35岁以下;

取得医师执业证及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三甲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聘者,需在入职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2025年度国家组织的首次考试中成绩合格。

(二)护理岗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岁以下;

护理、助产专业,通过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技师及工程师岗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往届生需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应届生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平南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平南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根据2025届区内各医学院校毕业生双选会召开时间进行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核等程序进行。医院实行双选会现场签订意向协议制度,因此岗位会随时发生变化,有意向应聘我院的人员可积极参加我院参加的各大高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放射工作人员须另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等要求进行体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待遇

按国家工资政策及我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工资待遇,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执行。

有志继续深造者,医院鼓励支持攻读硕士、博士,并给予相应生活补助。

符合我院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的人才给予相应等次的安家费。

对表现优秀者,医院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和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五、其他

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招聘联系人:韦老师、郑老师、粟老师

联系电话:0775-7834456 0775-782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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