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11.08根据郑州市卫健委《关于转发河南省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通知》(郑卫〔2021〕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性;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六)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含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2.报考101、102、103、104、105、106、107、201、202、203、204、205、206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报考特岗全科医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及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
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考生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不允许更改。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各级医疗机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登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发布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以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不再补报。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天)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103房间。(地址:登封市嵩阳办事处北庄街100号)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自行打印《登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2份(详见附件2),连同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提供(详见附件3);
(4)相关专业资格证及执业证;
(5)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
(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承诺书需提交原件外,其它原始材料只需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在登封市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准时领取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确定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101、102、103、104、105、106、107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与拟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如果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经登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登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考101、102、103、104、105、106、107岗位的考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环节采取二次平均法对同一岗位的多个考场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报考201、202、203、204、205、206、301岗位的考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为闭卷,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医学类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有缺考、作弊等行为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报考101、102、103、104、105、106、107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报考201、202、203、204、205、206、30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不得低于2:1,如果达不到上述比例,经登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如果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采取加试面试的形式确定最终成绩排名。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和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时因人员缺考等其它原因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排名依次递补。如果按体检比例确定的体检人数,末位考试成绩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对末位考试成绩并列考生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登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报考岗位类别由卫健部门统筹分配服务单位。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经费补助。服务期内,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如用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101、102、103、104、105、106、107岗位的考生,不能享受补偿经费。)
2.纳入编制。特招的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特招的专科生在确定聘用后并取得相应的本科学历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
3.职称晋升。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履约要求。由用人单位和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含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二)特岗全科医生
1.经费补助。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2.工资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3.职称晋升。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履约要求。由用人单位和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4年。
5.其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登封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上述网站,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登封市202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