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10.22商南县医院是县域内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市级人才工作示范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是国家爱婴医院、国家节能型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示范单位、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院总建筑面积84265.46平方米,开放床位605张,有在岗职工728人,专技人员597人,高级职称95人,中级职称178人。设行政职能科室12个,临床医技科室32个,护理单元21个。心血管内科、骨科、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肾病内分泌科是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眼科是市级优势医疗专科,被确定为全国眼病防治基地;多项新技术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
根据现阶段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三级医院”创建,现结合实际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此次招聘共72人,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岗位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商南县医院2024年聘用制员工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报考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简历筛选、笔试、面试及资格审查、体检与背调、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商南县医院公众号及智联招聘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简历筛选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简历一旦提交后,不得更改;
3.报名网址:
https://snxyz2024.zhaopin.com
(三)笔试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报名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及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笔试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背调
1.根据笔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背调人员名单;
2.体检与背调时间及具体方式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六)公示
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确认同意后,在商南县医院公众号和智联招聘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七)聘用
1.根据笔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过综合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参照本医院薪酬体系水平,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信息仅在商南县医院公众号与智联招聘西安首页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应聘人员须认真甄别网站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公告,谨防受骗。
(二)年龄、相关工作年限详见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
(三)笔试、面试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具体要求,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过程中未入围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避免经济损失。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六)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对凡发现报名人员填报信息、提供资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次招聘由商南县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转85763或8576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