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9.09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无我院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5、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

6、医疗护理岗位具有资格及执业证书(未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可无执业证书,但须具备执业注册条件);

7、招聘条件中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月底。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9日上午8: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网上报名:

1)手机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报名;

2)电脑访问以下地址进行报名

https://docs.qq.com/form/page/DRVNVV3FyWEtOY1FO

3、资格审查

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均应保证真实、准确、有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历次学历证书(包含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籍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如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对应岗位工作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参加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后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考试安排

1)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择优筛选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或实操)环节;各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以邮件(或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敬请留意查收。

2)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及面试,部分专业需要进行实操考核。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包含实操考核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实操考核人员名单,实操为业务技术操作考核,不限定考核范围。笔试(及资格复审、实操)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实操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均以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除官方网站以外渠道发布或通知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邮箱:dsyyrskjl@163.com

咨询时间:08: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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