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8.16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学位条件: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普通高校全日制2024年毕业生。护理学专业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3.专科学历:仅护理专业招聘专科学历人员,要求为高中起点普通全日制2024年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护士资格证。
以上“2024年毕业生”以毕业证上的日期为准。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已在邳州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生和委培生;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0日16:00-2024年8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http://pzzyy.zyw68.com/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提示完成线上报名。
2、材料报送:
①填写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文件名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②把相关证件扫描后做成一个PDF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相关证件包括:1.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4.医师(护士)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③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蓝色背景,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把①、②、③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再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邮箱pzzyrs@163.com。
以上报名程序需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在2024年8月19日16: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请留意发送报名材料的个人邮箱。
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研究生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通过资格初审的研究生学历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按笔试考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后,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经试用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医患沟通、适岗能力、廉洁自律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另行择业。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