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8.13成都高新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医院,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为积极推进医疗集团建设和发展,同时加强基层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4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人员为编制外招聘,一经录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纪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医师: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不限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且有近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应岗位连续工作经历(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经历,需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2.护理:1988年8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不含高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护士资格证书,且有近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应岗位连续工作经历(含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经历,需取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不限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3.医技:1988年8月7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不含高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资格证书,且有近2年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应岗位连续工作经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不限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4.驾驶员:1978年8月7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具备A级驾照的,年龄可放宽到1973年8月7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无不良驾驶记录(酒驾、醉驾、毒驾)、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需在“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安全驾驶记录里,下载“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满分记录和准驾车型变更记录”一同提交至附件。
5.行政、财务、收费、信息员:1993年8月7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岗位连续工作经历。其中财务人员岗位必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6.其他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成都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https://gxwjj.ciicscjob.com/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
3.报名需提供材料:选择报名岗位,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②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学历证、学位证(若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职称证、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其他此次招聘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将以上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中,报名时上传至附件。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人需在报名时按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接受初审,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同时进行,通过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带上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进入技能考试环节,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核
1.技能考试。技能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及需求采取实操考核或笔试方式进行。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1:2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并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医师、医技、护理岗位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行政、财务、收费、驾驶岗位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四)调剂
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需求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调配,确定拟入职机构。不服从调配者视为放弃,顺延至下一位应聘人员。
(五)体检
1.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要求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入职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其他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代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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