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医院(通辽市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8.0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开始进行本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口腔全科
二、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符合临床医学、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户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3.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中途退培不满3年,纳入诚信黑名单者,不得报考住培。4.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不具备报考临床和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5.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6.科学型研究生不在招收范围内。7.本院职工报名前,需填报《通辽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科室主任、毕教办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录取方式及程序
拟参加2024年自治区住培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我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一)报名流程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二)第一批次招录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2日(8月2日18:00关网);
2.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3日;
3.现场材料审核时间:8月5日上午08:30—9:30
地点:通辽市人民医院老干部病房楼1楼会议室。
4.理论考试时间:8月5日上午9:30-11:30
地点:通辽市人民医院老干部病房楼1楼会议室。
5.技能考试、面试时间:8月5日下午14:30—18:00
地点:通辽市人民医院全科医师培训楼5楼技能培训中心。
6.审核材料:
(1)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布;
公示时间:8月9日—8月13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14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三)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统一公布第二批次招收基地名单(第一批次未录满基地)及招收计划;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各相关招收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7日(8月17日18∶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8月17日—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通辽市人民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
3.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8月21日—8月25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26日公布补录名单。
(四)有关事宜
1.网报期间,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2.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
3.紧缺专业全科、儿科专业进行单独面试。为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若紧缺专业实际招收人数超出招收计划人数的基地,可申请增加招收计划,未完成紧缺专业招收的基地则相应减少招收计划。
4.公示结束后,等待我院通知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
四、录取原则
1.向基层倾斜。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向基层医疗机构选派人员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旗县级及旗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人员。2.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安排一定培训计划名额用于招收乡村振兴地区、边境地区的医疗机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取。3.向紧缺专业倾斜。全科、儿科。
五、相关要求
(一)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培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招收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
六、待遇保障
(一)基本待遇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其它待遇
1.为社会人缴纳社会保险。
2.免费提供一次体检。
3.免费提供工作服、胸卡、停车位等。
4.免费提供住宿,宿舍设施配备齐全。
5.免费使用技能培训中心、思维训练室、示教室、文献检索系统等。
6.可参加医院工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并享受福利等。
7.可申请入党,参加住培学员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
8.每年开展各项评优树先活动,表彰优秀住培学员,并发放一定奖励。
9.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3〕182号)要求,自2024年起,将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七、联系方式:
通辽市人民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聂老师、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