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县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8.0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护士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至时间为202486日,截至报名首日)。

4)学历及专业要求见《岗位表》,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本人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8)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影响报考的。

9)近两年以来,参加南江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政审考察、拟聘环节本人放弃的。

10)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为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86日至88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江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股(608室),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春场坝春江西街4号。

(三)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专栏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材料的真实性,以综合考察确认情况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材料: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持证件和报名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五)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费后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六)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父母双亡家庭考生、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家庭考生,凭以下证明资料可申请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1)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填报《考试笔试免费申请表》(附件3),在报名时凭《考试笔试免费申请表》和相关减免报考费用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经审核确认后,免收笔试考务费用。

四、岗位调整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结束后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五个工作日退回给报考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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