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8.0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2024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其他具体条件等详见附件。
(1)招聘岗位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1993年7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1988年7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即1983年7月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具体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汝城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决定。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7)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汝城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汝城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专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汝城县2024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培养专科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8:00-8月2日18:00。
3.报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