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8.09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卫健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新卫发〔2023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及医共体成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此次共招聘43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报考者如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722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报考者如系2024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核招聘。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5.学历要求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722)

6.现已是新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且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722日至20248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办公室(新津区惠安路114号)

现场报名通过后立即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所需个人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和查询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如系2024年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开具规培证明。

4.个人简历及1寸证件照各1份。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编外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签订劳动合同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此次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采取书面作答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原则上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2:1,专业按成人社发〔20237号界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815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综合会议室(新津区惠安路114号)。

2.面试

此次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原则上开考比例为实际参与面试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2:1进入面试。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若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存在并列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本次面试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820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综合会议室(新津区惠安路114号)。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核实考察对象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商请公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网上核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试岗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试岗程序,试岗时间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医院职能部门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材料上报医院组织人事部。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八、公示

试岗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医院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报到及签订劳动合同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携带离职证明材料办理入职手续,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当日仍未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签订劳动合同资格。

2.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十、咨询和监督

本次编外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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