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7.08

根据《宁乡市2022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湖南长沙宁乡市2023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第一批、第二批考核情况,决定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单位及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标准(根据《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施(试行)》规定,具体岗位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1.学科带头人岗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50周岁以下(19746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主任医师或教授)职称;在省级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在地市级本专业学术委员会担任常委及以上职务,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引进的二级及三级医院学科带头人需在对应级别及以上的医院工作满5年并具备3年及以上本学科科室主任任职经历,专业技术精湛,技术能力得到行业公认。

2.学科骨干人才岗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45周岁以下(1979630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主任医师年龄放宽至48周岁;引进的二级及三级医院学科骨干人才需在对应级别及以上的医院工作满3年以上,专业技术精湛,技术能力得到行业公认。

3.高校毕业生岗位

⑴博士研究生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40周岁以下(1984630日以后出生),医学卫生类专业,第一学历学位为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士。

⑵硕士研究生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5周岁以下(1989630日以后出生),医学卫生类专业,第一学历学位为临床医学类本科学士,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4.急需紧缺人才岗位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35周岁以下(1989630日以后出生),医学卫生类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人才引进:

1.本市卫健系统编内人员;

2.2022-2024年宁乡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中考核(技能操作)后放弃或聘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

四、引进方式

根据市委编办审核批复的人才引进编制使用计划,在批复的编制计划数内组织人才引进工作,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采取考核方式引进。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n)、宁乡人才”“健康宁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岗位计划将根据人才引进情况适时更新,并在宁乡人才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引进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要求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202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报名,毕业证原则上在20247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照片;已确认通过相关资格(职称)、规培,但尚未颁发证书的,可暂提供成绩单(通过国家规定合格线)、证明或文件(相应部门出具)报名,正式的证书原件须20247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上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须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计算至2024630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2.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s://www.nxxhr.cn)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3.报名时间:20246279:0020247817:00

4.网上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告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面试时考生须带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三)面试

面试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集中组织实施,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方案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另行制定。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按照引进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入围对象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面试完成后,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一天携《宁乡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即入围适岗能力评价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五)适岗能力评价

在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及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全程指导下,引进单位按照“一院一策”制定适岗能力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与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能力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人才引进考核总成绩100分,由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适岗能力评价分数高者为先,若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仍相同的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含涉毒筛查)

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含涉毒筛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和引进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资格终审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与聘用

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报宁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在宁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对体检(含涉毒筛查)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两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相关待遇

(一)特聘补贴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特聘补贴具体标准见《计划表》。

(二)其他待遇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考察合格批准后,可作为事业编制人员调入。对引进的上述类别人才的子女,可在宁乡市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其他待遇具体见《计划表》。



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模式。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五年。

(二)特聘补贴发放。引进人才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期(五年)考核目标责任书。特聘补贴与个人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五年服务期内按照特聘补贴总额的80%逐年均额发放,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特聘补贴,第五年底按照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补发未发放部分。

(三)考评与运用。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单位组织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年度考核结果与引进人才的特聘补贴发放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服务期满(五年)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终期评估考核,用人单位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出现违反院纪院规、触犯法律法规等需解除聘任关系的,须返还已发放的特聘补贴。

八、相关规定

(一)引进过程中,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引进人员在815日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指导,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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