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7.07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省属有关医疗单位,各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保障招收工作统一、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保证招收质量,现就2024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口腔全科3人。
(二)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务必于6月24日前上传至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39.145.8.9:9889/)“招收简章”栏。
二、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以下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称社会人),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和各自招收条件,单位人须为已在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2020年及以后毕业、已/拟在安徽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2019年普通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且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也可参加本次招收报名。
1.考生报考专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2.儿科学、精神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专业毕业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3.单位人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填报的报考专业(限1个)、培训基地(限3个)等信息须与单位介绍信一致。
4.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基地(医院)与专业(基地)组合志愿限报3个。2015-2019年毕业的社会人,招收专业仅限全科(含口腔全科或中医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仅限报考全科、口腔全科、中医全科、儿科、内科、外科、妇产科。
6.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由培养学校统一组织,以单位人报考全科或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下列人员不予报考:医学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读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被基地录取后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退出之日起,截止2024年8月31日,未满3年者。
(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2020年及以后毕业,拟或已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三年制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1.报考专业类别(临床、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2.单位人报考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填报的报考培训基地(限3个)等信息须与单位介绍信一致。
3.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毕业生由培养学校统一组织,以单位人报考助理或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4.下列人员不予报考: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被基地录取后未报到或报到后自行退出之日起,截止2024年8月31日,未满2年者。
三、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6月24日8:00-7月7日17:30,考生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先进行“学员注册”,注册后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培训报考志愿。
(二)资格初审
7月8日-10日,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目录见附件3)到第一志愿培训基地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培训基地以单位账号密码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进入“报名招录”模块的“招录操作”,严格报名资格审核,逐一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报考专业等,并逐一核对报名表中所有信息字段及照片,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三)资格复审
7月13日-16日,省住培事务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地医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册格式见附件4-1、4-2)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四)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全省统一组织,采用手机考试模式(操作指南见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临床助理全科、中医助理全科五类。考试内容主要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学综合考试大纲部分,重点考核医学基础知识、临床知识及其临床应用,考试总题量在200题左右,时长为150分钟。考试地点设置在有关培训基地医院,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7月27日上午9:00-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2日-27日,考生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打印。
(五)考试录取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基地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需求。
(六)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录取结果。
培训基地接到录取人员正式名单后,及时向培训对象通知报到时间和相关要求。培训时间自培训启动之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视为自行退出培训。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与形式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分别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或《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分别按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2020年版)》、《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助理全科医生进行培训。
(二)培训时长
1.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36个月。已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其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其中:已取得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4个月;已取得博士专业学位人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4个月。
五、培训管理
(一)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正式录取后,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模版见附件5、6),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期间不接受由“单位人”变更为“社会人”的身份变更申请;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期内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二)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可以通过同等学力方式向有关高校申请硕士学位。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实施办法》(皖教秘科〔2016〕86号)及各高校同等学力招收简章执行。
(三)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以公示名单为准),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助理全科为2年内)不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四)对招收培训工作中未履行派出单位职责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责任。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的培训基地,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基地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引导工作,督促落实“2020年以后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培”,做到应培尽培。科教部门要积极协同人事部门推进“2020年以后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落地。各订单定向培养学校要认真组织并积极督促所属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等工作。
(二)各地各单位要推进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各医疗机构尤其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官网上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特别是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宣传。培训基地要率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
(三)各地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动员和派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重点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兼顾做好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选派工作,确保完成招收任务(各市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依据市属住培基地医院招收任务完成率计算)。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各委派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加强对所属基地的管理和工作督导,认真做好招收、培训实施工作。
(四)各委派单位在培训对象报名前,要确定其今后的专业岗位,并在介绍信中明确相应培训专业,个人和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申请调整培训专业。培训结束后,委派单位严格按照介绍信确定的培训专业落实其工作岗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本单位派出培训对象的管理,做好培训期间交流和沟通;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按规定及时发放或缴纳派出单位应承担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相应福利,确保其培训期内政策规定的待遇落实。
(五)各培训基地招收简章务必客观、真实,内容包含培训基地两个同等对待落实情况、招收专业及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待遇保障等情况。制定倾斜政策,鼓励考生报考紧缺专业,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等欠发达地区和脱贫县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六)各培训基地要多措并举加强招收宣传,保证招收计划顺利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全科等紧缺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年度综合评价、财政补助、下一年度招收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紧缺专业招收计划未完成的培训基地,年度申请新增专业基地实行一票否决。
(七)各培训基地要以本单位劳动合同书为基础,拟定社会人培训期内劳动合同文本(须包含“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后,随基地招收简章一同发布。提早做好年度招收培训对象进入基地的保障准备工作,确保报到、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签订、住宿、培训等稳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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