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6.30

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为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口腔医生1人、药学专业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学历专科及以上,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二)思想政治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三)岗位条件:具有较强的医学理论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团结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3.由于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先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报考人员不足3人时直接进入面试)

(一)报名

应聘者于2024611日至2024630到卫生门诊三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种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岗位条件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

(三)笔试时间:20247811:00-12:00;面试时间:20247814:00-15:30,面试以现场问答及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四)公示

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编外人员入职手续。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食自理,卫生院协助住宿安排,试用期1-3个月,待遇按《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按《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未尽事宜由鹤庆县龙开口镇朵美卫生院院长办公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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