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6.14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东台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61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报名入口:东台市中医院官网()。报名前须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注册必须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码,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图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和清晰有效的证书原件。

(二)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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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类别的岗位;

1.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3)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报考3号护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5)报名成功者同时加入QQ群:894558184,进群后请实名,如:01护理张三。

6)招聘岗位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2.现场咨询:

东台市中医院雅居院区门诊楼四楼院办室。(东台市高新区雅居路198)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咨询电话:**。联系人:杨宇、马燕。

(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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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东台市中医院,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台市中医院陈述申辩,联系电话:**

陈述申辩:202461209:0061717:3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61209:00617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四)准考证领取

现场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者,请按报名QQ894558184里通知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上,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由东台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笔试、面试、实践技能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一)笔试、资格复审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东台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13的,按实确定。

4.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2024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人员委托他人到现场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复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东台市中医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笔试、面试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东台市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中医院网站公告。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东台市中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5.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东台市卫健委审核后在东台市中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东台市中医院报东台市卫健委审核备案。拟聘用人员如为2024年毕业生,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等在2024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在其毕业后30日内办结)。其余人员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政策

新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8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工资待遇按东台市中医院同类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新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612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

八、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中医院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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