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总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6.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龙府﹝2023﹞68号)规定,龙门县卫生健康局决定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或18-40周岁(1984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至18-45周岁(1979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在龙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事业编制。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县政策规定的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待遇。符合享受《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或是市、县其他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对符合《龙门县引进和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录用人员,体检费全免,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它人员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3日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1日,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6月4日9:00至6月11日17:00登录网址:www.qgsydw.com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见附件2)登录“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请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

2.提供报考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期满人员需上传《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扫描为清晰文件上传网上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三)资格初步审查

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报名确认时间与初审结果一并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打印准考证

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网址及时间请留意后续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报名时间结束后,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报名。

3.此次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学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

5.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7.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8.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相关事项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1.参加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参加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上传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龙门县卫生健康局(新兴路5号)3楼人事股,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4.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地点、时间另行公告。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系统导出的《龙门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各1份;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1份;

(4)广东省“三支一扶”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要求期限内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1份;

(5)招聘岗位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与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要求具有指定工作经历的,需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指定工作的工作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各1份;

(6)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在7个工作日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需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聘用人员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发现考生和其他人员在此次考试中舞弊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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