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6.07
根据汉中市卫生局、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下发汉卫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经汉中市卫健委批准,结合我院业务发展情况,2024年计划就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一、招聘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2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调剂、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www.hzszyyy.net),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中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7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汉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下载公告附件2《汉中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资格初审。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资料,详见附件5《汉中市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资料汇总》。

4.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医院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能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不满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方式: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4:6加权。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成绩再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聘用,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职位表中岗位说明的顺序优先。

4.其他说明: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医院官网。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

1.签订聘用意向协议: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

2.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材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汉中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空缺岗位调剂

空缺岗位调剂视此次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如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工作在招聘公示结束后实施。参加调剂的人员应为参加本次招聘面试且未进入体检的人员,并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调剂。具体详见汉中市中医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hzszyyy.net)发布的调剂公告。

(八)终审、聘用

公示期满后,医院对所有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及个人档案进行终审,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与其他单位产生的纠纷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其他说明

1.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材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在任意招聘工作时间节点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5300098 5371645

举报或投诉电话: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2639569

汉中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53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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