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5.22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投身健康西藏建设,推动实现医院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区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引进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拟引进8名高层次人才,详见《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引进条件
(一)基本要求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2.身体和心理健康,能胜任引进岗位的要求,能适应高原环境气候;3.教育背景或研究方向须为引进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4.具有本专业、岗位所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学术造诣,能胜任医疗工作、承担科研任务;5.具有发展潜力。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方面有深刻见解,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的研发创新的能力;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1日后出生),学科建设急需专业可适当放宽;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到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尚处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引进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自治区和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规定享受科研补助、个人补助、薪酬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一)调入引进。通过调入引进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入医院事业编制。根据引进条件确定引进层次,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四层次,第一层次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第三层次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高层次人才;第四层次为医院发展重点领域迫切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才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我院将提供个人补助、科研补助和其他,详见下表:
(二)薪资待遇。调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医院同级别薪资待遇、福利、绩效。
(三)办公、实验条件及相关配套设施。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提供相应的办公、实验条件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住房政策。在满足自治区住建部门周转房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调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医院工作期间,由医院优先调剂安排周转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70平方米。
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4月22至5月22日。方式:应聘人根据引进条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打包备注“高层次+姓名”,发送至医院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考核、评审、体检按照医院相关要求,对应聘人进行资格初审、考核、资格评审和审议等工作,经医院党委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体检。
(三)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引进人员签订《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协议书》,明确岗位类别、聘期及试用期、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等内容,按照工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纪律与监督医院在引才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联系方式医院网址:https://www.tarph.com/index.html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北路18号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处邮
编:850000
邮 箱:xzrmyyrczp@163.com
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