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4.23

兴文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科研、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结合医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02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4.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7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03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42312:00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3.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兴文县人民医院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持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兴文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报名及资格审查。

3)网络报名: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放入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到电子邮箱xwxrmyyhr@163.com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一天内回复审查结果。如一天内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兴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831-8821561

(二)考试

1.笔试(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医院将按比例调减招聘名额。

2)笔试内容: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244240900-1030

4)笔试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外妇楼11楼会议室。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

1)专业技能面试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2)笔试+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20244250930

4)面试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成绩计算。

1)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笔试+专业技能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折合前)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根据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时间:20244260830

3.体检地点:兴文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体检科

4.带上身份证原件,空腹体检,费用自理。

()考核

由医院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要求,对拟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兴文县人民医院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并实名向兴文县人民医院纪委反映。

04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05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过程在院纪委监督下进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6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兴文县人民医院医院网站公告。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拟招聘人员需试岗两周,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文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人事科咨询电话:0831-882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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