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4.27

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2024年东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年龄要求: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如有特殊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专业技术资格证需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表》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材料。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以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查询见职位信息栏


报考人员从2024年4月1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www.tjdl.gov.cn)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9: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至16:3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先由个人垫付报名费,报名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一百中学北侧)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

专技岗(卫生专业):《卫生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专技岗(非卫生专业):《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卫生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医学知识;《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等部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5月25日9: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该通知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截图(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盖章)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职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天津市东丽区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该通知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总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1、体检

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七、递补

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022-84375342

报名监督电话:022-84376638

报名网站及考试考务咨询:022-5807781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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