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4.16因工作需要,砚山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3人,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服从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口腔医生岗位2人
要求:口腔医学专业,年龄18~35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二)宣传科岗位1人
要求: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年龄18~35周岁,高中起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医疗机构、宣传部门、自媒体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6日8:0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砚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住院综合楼4楼)。
(三)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0876-3125110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2.个人简历1份。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18日8:30
2.面试地点:保健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三)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本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
(五)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录用上岗;试用期不合格者,医院将按考试成绩顺延补录试用。
五、待遇
按照《砚山县妇幼保健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