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4.09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强区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空铁联运、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等花都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快花都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花都区公立医院依托2024年春季广东等省内外部分高等院校校园招聘活动,公开招聘花都区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0名。为做好此次广州考点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先设广州考点(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进行,如广州考点还未招满相关岗位,再根据实际结合广东省内外其他院校组织的春季招聘会设置相应考点。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且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要求证书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非医生岗位不适用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职位。

7.应聘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日期计算截至2024331日)。

(三)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请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公立医院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职位表(广州考点)》(附件1)。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3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广州考点报名时间为2024331日至202449日。其余考点视情再行安排(工作程序均按照以下内容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名者将报名表、个人资料及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件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区人民医院yyrenshike@126.com;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rsk86888997@163.com;区妇幼保健院huzhonghr@163.com;区第二人民医院2247669197@qq.com)或自行送到花都区各公立医院的人事科。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考点1个岗位。广州考点拟分别于2024331日,在南方医科大学校本部(广州市)设置现场招聘点;202449日在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广州市)设置现场招聘点。

3.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聘笔试资格。资格复审应当本人参加,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他人凭《委托书》代为参加。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

广州考点资格审查时间:202449日下午(13:30-17:30);

广州考点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运动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

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推荐表复印件(2024年毕业生);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材料;个人简历。以上资料要带原件现场审核,并全部交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恕不退还)。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二)考试。

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进行调整。考试时间和具体场地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考核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和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分数根据四舍五入原则,均取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4411日在广州市花都区举行),具体时间以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发布或通过短信、电话的通知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员和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同上)发布。

2.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服务理念、沟通能力等。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则重新面试高分者为进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5日内在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同上)公布。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安排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及以上,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照有关要求,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需在聘用后将户口迁至广州市。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环节,在各环节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均决定不进行递补。

(三)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6836552;监督电话:020-86859112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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