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4.01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楚雄州基层招聘引进人才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武定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专业、学历及年龄条件
1.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一致;
2.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往届不限,执业医师、规培合格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24年以前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若持有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书提供复印件1份。2024年毕业生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填写《武定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须粘贴近期彩色小一寸正面免冠照)、《武定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考生承诺书》(附件3)。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09:00—12: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主任13908781010;雷主任13987894433。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需注意报名起止时间,在报名时间段之外的报名一律无效。应聘人员所填信息、所留号码、必须真实准确无误,若所填信息错误或所留号码错误,导致初审不合格或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报名开始后,武定县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内容是:应聘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初审结果将现场告知本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三)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下午。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时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面试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下午。
(3)面试方式和内容:主要考核应试者对行业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签订协议的考生由本人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到武定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取得的提供)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察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参与体检。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依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纳入编制管理。
四、缺额递补办法
因考察不合格、逾期未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递补,公示后不递补。
五、监督举报电话
武定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8712517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887839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