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5.25

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骨科、皮肤科、烧伤科、康复医学科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系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长治医学院第四临床学院、山西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山西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推动医院工作全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7名,本科生15名,博士研究生常年引进。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相应学历和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职人员报名,需取得原单位的同意。

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

2.硕士研究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岗位所需资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本科

具有本科学历、学位;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岗位所需资格,应届生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博士研究生全年引进,可随时投递简历。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5月25日(节假日除外)

3.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的方式。

4.线下报名:地点为我院人事科。应聘人员携带《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各阶段的学位证及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请提供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

线上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rsk3126011@163.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序号+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以下三个内容:

1)《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word/PDF);

3)身份证、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各阶段的学位证及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请提供身份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将以上资料原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注意: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会予以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原则上要求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于报名人数少、确实难以形成竞争时,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或取消比例进行招聘,但拟招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

(三)能力测试

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岗位需求,对符合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条件者进行能力测试。

1.博士研究生采用面谈的方式。

2.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报名者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能力测试。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若比例小于等于1:3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将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考生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试人选,若比例小于等于1:3时,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需求人数和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需进行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其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院党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如经查属实,不予聘用,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按照通知时间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录用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所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享受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同类员工相同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不低于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

四、联系方式

人事科电话:0355-3126011

微信公众号: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订阅号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和平西街83号(市内公交18路、902路、20路可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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