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永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3.16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是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疾控中心4家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8家乡镇卫生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7个村卫生室为成员单位,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宗旨,是集服务、责任、利益、发展、管理“五位一体”和人员、资金、业务、信息、药械“五统一”管理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各成员单位用工需求,现就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2024年第一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医德高尚,爱岗敬业,尊重患者,具有良好的行业作风及职业操守;
3.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4.符合本期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资格和资质等相应要求(附件1);
5.年龄25周岁及以下指1998年3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3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人员;
2.普通高校在读未毕业或住院医师规培期未满和未结业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五、工作地点
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
六、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试用和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制管理人员向同级人社、编办部门备案。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各成员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和相应政策标准发放。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人员,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可作为人才培养对象进行定点培养和进行县乡调整。
七、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资格审核时以扫描二维码报名提交的时间为准),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对于报名多个岗位的情况,以首次报名记录为准。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6日。
(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按照报名表提示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有空缺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公告:考生登录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微信公众号(永宁健康宝),查看资格初审合格和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试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公告。
(四)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考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应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
1.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当天考生需提前按考试公告中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放弃,取消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在考场扫码进入招聘考试微信群,笔试成绩和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岗位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将于笔试全部结束后2日内,在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招聘工作微信群内发布。
2.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按照招聘考试微信群内发布的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复审。总院综合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办公室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条件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填写《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附件2)、上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并打印,同时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考望远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公共卫生岗的考生须携带公共卫生工作满1年单位证明。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地点:永宁县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行政办公区总院综合管理办公室(501室)。3.面试:县医疗健康总院提前3天在永宁健康宝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对于考生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面试通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各成员单位急需岗位报考和面试人数未达到设定比例时,可征求用人单位开考意见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实际成绩计算。
八、健康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拟聘用者自行承担。
九、公示及试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总院公众号(永宁健康宝)上公示5个工作日。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者(自接到录用通知7日内),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招满即止。
(二)拟聘用人员,按照各成员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参加笔试、面试后未聘用人员,永宁县健康总院将纳入人力资源信息库,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可优先作为已聘用人员中途离岗和未聘用空缺岗位的补充和调剂。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永宁健康宝)公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或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招聘岗位具体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方式及要求由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按照招聘要求制定并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查询。
(五)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医疗健康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8498815
监督电话:0951-8011489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