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3.25因工作需要,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职位信息栏)
注: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2.硕士研究生指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
3.30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上述岗位中,凡医生岗位要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八年制博士除外),往届生(2023年及以前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限制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各类招聘录用后有服务期要求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发布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4日。
(三)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携带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2024届研究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点为医院本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南华大学等。
即日起可网上报名,简历传至cdyyrsk@163.com,网上报名人员必须参与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集中报名时间及地点:3月25日8:00-12:00,14:30-17:00,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活服务楼7楼2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由医院和市卫健委共同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时间及地点:3月25日8:00-12:00,14:30-17:00,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活服务楼7楼2会议室。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确定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原则上按1:3设置开考比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特殊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总分为100分,内容均为岗位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
时间及地点:3月26日7:30,生活服务楼7楼2会议室。
2.面试。按笔试或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多的,最高按1:5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时间及地点:3月28日7:30,生活服务楼7楼2会议室,迟到者视为弃权。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或实际操作能力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经市卫健委审核,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届毕业生如在2024年9月1日前不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三)博士研究生分层次给予50-100万人才引进费,顶尖高校的硕士毕业生,给予20-30万引进费。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7706380(市卫健委人事科)
0736-7788115(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36-770519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