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12.31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始建于1971年,是国家卫健委直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爱婴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优秀集体、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2018年12月,获批准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第二批重点建设医院。
医院目前拥有天河院区、萝岗院区(岭南医院)、粤东院区、肇庆院区四个院区。医院学科门类齐全,专科特色明显。拥有普通外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肾病内科、耳鼻咽喉科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中医肝病科、感染病科、风湿免疫科、临床护理、器官移植科、骨科、康复医学科、耳鼻咽喉科等1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3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以及6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聚力三大学科群(肝病、脑病、免疫性疾病)、三大平台(干细胞、纳米、大数据)、一个标准(5G赋能多院区运营模式),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已形成看肝病、看脑病、看疑难杂症到中山三院的良好口碑。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学术骨干14名。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从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需要三班倒工作岗位者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二)专业技术条件
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突出的临床技术特色和较强的临床实践经验,能够领导下级医生完成本专业疑难危急重症的诊断和救治工作,临床诊疗水平得到业界同行专家广泛认可;学术思想活跃,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在相关专业及科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并具有开展国内领先的临床创新项目的能力;具有多年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三)年龄条件
有副高职称者一般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正高职称者一般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医德医风或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7.发生过医疗、教学等事故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失范等情况受过处理的;
8.应聘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应聘材料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违纪舞弊;
9.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及职务聘任,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本年度全年有效,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24:00。
请有意洽谈者请将个人应聘材料发至zssyrsk@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职位名称”+“本人姓名”(如“应聘神经外科医师岗学术骨干张三”)。应聘材料包括:
1、中山三院事业编制学术骨干应聘报名表(WORD版及含本人签名的PDF版)(附件2)
2、相关证件材料(请按以下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
(1)身份证
(2)自起点学历起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明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及工作业绩等材料;
(6)至少两名国内外同行知名专家的推荐函(含推荐人签名及联系方式)。
(二)简历初选与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初选和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医院考核
以PPT述职形式进行考核,每人述职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述职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
评审方式为评委无记名投票。达到2/3到会专家赞成票为通过评审。
根据最终结果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四)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拟推荐人选在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
将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推荐人选报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通过的,提交学校附属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八)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十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中山大学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山三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三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5253097(人力资源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85253190(监察科)
邮箱:zssyrsk@mail.sysu.edu.cn
医院主页:https://www.zss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