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3.02

为加强我县教育、卫生系统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空缺岗位情况,2024年我县决定再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79名,其中:教育系统计划招聘57名(高中43名、初中9名、小学3名、特殊教育学校1名、幼儿园1名);卫生系统计划招聘22名,其中县直医院17名,乡镇卫生院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932日至200632日期间出生的人员)部分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3月2日至2006年3月2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全科医生服务未满人员);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历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分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3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一)双选会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通过参加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及高校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会、交流会)或者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设专场双选会(招聘会、交流会)

(二)组织现场招聘方式

视双选会招聘结果,结合实际,可拿出双选会招聘剩余的空缺岗位,在本县组织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招聘方式

1.招聘时间和地点

1)双选会名称:2024年春季全区人才交流大会,时间:2024年3月2日(周六)9:00-11:30,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2号厅展位26#。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2.报名材料

1)2024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张贴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报考教师类岗位的提供教师资格(教师岗位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报考卫生类岗位提供(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2)2024届毕业生提供:《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系统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粘贴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教师岗位)(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4.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二)组织现场招聘方式

视双选会招聘结果,结合实际,可把双选会招聘剩余的空缺岗位一并列入组织现场招聘。组织现场招聘程序及时间、地点以河池人才网适时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五、聘用程序

(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开展聘用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其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同时,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应当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已公示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聘用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6220320

Copyright © 2000-2021 KQ88.COM All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