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2.25为充实鼓楼区总医院(鼓楼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医院业务开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15名编外工作人员(非正式编制的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六)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七)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医院规定的编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5日。
2.报名方式
为方便应聘者,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以“岗位名称+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招聘邮箱:glhp01@126.com。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2024年福州市鼓楼区总医院(鼓楼区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报考需要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7)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以邮件方式发送审核合格通知,请关注近期往来邮件,若未接到邮件通知则说明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如有疑义可电话咨询。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组织人事部同意后最迟延至面试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3.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2月7日。
4.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5.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核和体检
1.岗位按照实际报名通过人数进行面试,如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glq.fuzhou.gov.cn/)公告。
2.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拟聘人选在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glq.f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拟聘人员的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九、咨询、监督电话
有关本次考试招聘岗位具体问题咨询电话:0591-83321861廖老师。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电话:0591-8727922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时间15: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