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师十六团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2.04

为加强十六团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向上发展,根据医院目前发展需求,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需求

临床医生3人,口腔医生1人,乡村医生2人,临床医学影像医生(B超)1人。

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或以上人员优先录取。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招满截止。

2.报名方式: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需提供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qq邮箱:1712015510@qq.com;

2)现场报名:需持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十六团医院二楼办公室李主任处。

3)办公室收到简历后人事部门3天内给予回复。

(三)考试办法:采用面试的形式。
(四)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由十六团医院负责组织,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对象要出具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医院统一组织。

3.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可以递补。

4.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有关待遇

根据岗位执行医院薪酬福利体系,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及以上人员,根据本院特殊人才引进条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能独立值班后,条件优秀者可纳入备案制进行管理。
(三)咨询电话:15026369555(请在工作日时间段咨询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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