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4.01.10为加强我县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健系统事业稳健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26名,现特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1)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4日
(2)发布范围:
在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8:00至2024年1月10日17:30(节假日不休息)。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目录》、《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以下简称《技工目录》,考生所学专业须已列入该《目录》与《技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目录》、《技工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技工院校中级班、高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填写。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本次招聘实行线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件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8749137。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8日8:00至2024年1月10日18:00。
6.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1)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2023年衡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等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
(4)线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用每人100元,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缴费时间:2024年1月8日8:00至2024年1月10日18:30,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7.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2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2)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20日(含)以后出生。
(3)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并完成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线上改报时间另行通知,改报期不接受未报考人员报名注册。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到衡南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12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时间为:1月15日至1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8.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1月17日至1月19日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考生需妥善保存已打印的准考证,并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县招聘办。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低于该比例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如出现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作为面试对象。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3套试卷
A卷(考医学基础知识)
B卷(考医学影像学技师基础知识)
C卷(考护理基础知识)
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进行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需要查分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412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审查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的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因已入围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人数。
2.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对报考人员和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打印报名时上传的《2023年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3)衡南县行政区域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所在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的考生出现成绩相同且资格审查合格,则末位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2: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若无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入围体检人员,则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技能操作
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入围技能操作测试,采取操作演练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基本素养。
(六)岗位综合成绩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将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进行公示。
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入围末名出现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技能操作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名单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衡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及时办理进编手续。所有招聘岗位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无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九、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engnan.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34—8749137(衡南县人社局事管股)
0734—8693993(衡南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734—8551967(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