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12.28为加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唱响双城记、融入京津冀”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我市干事创业,根据大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引才政策及事业单位相关招聘政策,突出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招聘权,现将大同市市属公立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校园招聘岗位及待遇(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人员为编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四、校园招聘方式
1.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采取面谈考核与“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2.硕士研究生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或面试的办法进行招聘。
五、校园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本科、硕士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
(七)考生研究生就读院校,研一、研二开设的所有专业课平均成绩需等于或高于75分。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校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将在山西医科大学等学校官网、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招聘医院网站和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开发布。根据招聘报名情况,如有需要再安排其他场次现场招聘,相关招聘事项以补充公告形式在除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以外的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以下简称原发布公告网站)。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00—17:00、12月28日09:00—12:00
报名地点:山西医科大学迎泽校区图书馆南侧一层招聘室(太原市新建南路迎泽校区西二门进入)
为方便京津、东三省、山东及东南部地区考生,本次招聘将同步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区域天津市设置报名咨询点,地址:天津全季酒店一楼大厅(五大道店)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提交材料:
1.《大同市市属公立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及电子版(使用U盘拷贝报送,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及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不超过50KB),照片电子版请使用U盘拷贝报送,命名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医学规培合格证(暂未取得医学规培合格证的须提供医学规培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7.考生就读研究生院校出具的研一、研二全部专业科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及以上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验证。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组织笔试、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直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内容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确定考核范围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考核环节。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笔试、考核工作关键环节录音、录像。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在原公告网站公布。
笔试、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同一岗位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笔试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原发布公告网站。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各允许递补一次。
(六)人员公示
依据笔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校园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校园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校园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考务咨询:谢老师15935284055
监督电话:0352-6249027
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务咨询:王老师18203525755
监督电话:0352-7996048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考务咨询:闫老师18801338984
监督电话:0352-5556138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考务咨询:高老师18734259054
监督电话:0352-7992011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考务咨询:刘老师18734299846
监督电话:0352-2389136
大同市中医医院考务咨询:辛老师13903523609
监督电话:0352-2898280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352-7933819
0352-793382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