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12.2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分为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点(一):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1203教室
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二):皖南医学院招聘会现场
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11:30
联系人:县医院钱老师 联系电话:13635561586
县中医医院杨老师 联系电话:13505567170
报名人员须现场填写《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持中国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2.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22日--12月25日
报名邮箱:18900567057@163.com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整理成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M,压缩文件名称应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如“临床医学张三皖南医学院”。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
报名材料包括: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怀宁县2023年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白底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
(2)历届生需提供《怀宁县2023年县级公立医院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白底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予补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纪委监委现场监督,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本次校园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实有报名专业人数开考。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先加试笔试确定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堂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4.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皖南医学院南区大学生就业中心一楼公示区、皖南医学院校园网公示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2.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正式签订合同。
2.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优先、自主选择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3.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进入怀宁县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人员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要求执行。
4.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原件与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皖南医学院网站、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怀宁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48599(怀宁县人民医院)
0556-4637760(怀宁县中医医院)
0556-4633730(怀宁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0556-4632117(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