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12.3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始建于1951年,建院以来医院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大众健康”的服务宗旨,各项事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2015年医院被确定为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2020年被再次命名。继2018年通过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复审后,2020年9月再次通过三甲复审,标志着医院在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等方面继续保持一流水平。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4年全国百强,取得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及国内三级甲等医院第一方阵。
根据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在职博士学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要求及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高级职称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各层次博士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备注:1.SCI学术论著指Article类原创性论著。
2.SCI分区以JCR分区为准,论著发表以见刊为准。
5.引进人才认定的业绩,应在签订合同日期前五年取得。
(二)其他说明
1.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安家费、博士科研基金均正常发放。
2.引进人才的安家费均为税前应发金额,按照国家规定,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由财务处代扣代缴,个人可以选择一次发放或分期发放。
3.引进人才实行考核管理,考核办法按医院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三)在职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根据专业技术职称,给予10-20万元安家费,20万元科研基金。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博士研究生待遇第一、第二层次要求的,参照博士研究生第一、第二层次标准兑现相关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共同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jyfy3205@163.com,文件名统一按照“求职岗位-姓名-学校-专业”进行重命名。
五、考核安排
(一)报名成功并经医院初审后,由医院统一组织来院进行考察面试,求职博士也可电话联系医院预约考察面试时间。考察面试以PPT介绍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研究课题等。考察通过并体检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现场考察时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医师执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毕业生)。
六、相关须知及联系方式
博士来院面试期间,由专人讲解医院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带领博士参观学校、医院、科室环境及科研平台。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方式:0537-2903205
E-mail:jyfy3205@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89号邮编:272029
3.影响因子以医院委托检索机构检索结果为准。
4.学术论著的作者仅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首位,共同通讯作者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