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11.06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汾阳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岗位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0月23日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11月6日18: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时间:2023年11月2日8:00—2023年11月7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完成报名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达1:1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详见笔试公告)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范围
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含5:1)时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2)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对象: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填写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手机内预存本人近一年内电子版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100kb以内,JPG格式),另提供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3年度结业未发放合格证书的应提供由培训基地出具的2023年度住培结业考试合格(理论和技能均合格)的证明并加盖基地所在医院公章)。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10)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岗位要求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和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需由本人参加,其他人员不得代替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相结合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4.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应聘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7234643
监督电话:0358-7234634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公开招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待遇保障政策。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考生考前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