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2.11.06为做好我市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考核招聘66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共招聘66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学科带头人12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高层次人才:对学科带头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进行考察招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洽谈,引才意向达成一致的,由市人社局统一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长期接受报名,招满为止。
(二)其他人才:由市考核小组开展现场考核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答辩。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时间、地点
考核招聘拟定于11月中下旬在海南省琼海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海南自贸港招聘网(https://www.ihnhr.com/)及用人单位门户网站查询公告并下载《琼海市2022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现场考核时再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网上报名邮件主题的文件名均须按“应聘单位+应聘职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格式不规范的邮件,均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2.现场报名:现场考核当天可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可自带报名表或直接到面试地点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及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个人实际提供获奖证书、个人学术科研成果或报告(1000字左右)等材料(不做硬性要求);
3.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三)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琼海市2022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号)、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聘用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qionghai.hainan.gov.cn)公告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六、面试答辩
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答辩,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15分钟。
七、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根据面试答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九、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人才办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住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十、公示与聘用
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面试答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十二、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从本单位现有周转房中优先安排解决聘用人员住房问题。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十三、联系方式
(一)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老师 0898-62826351;15120707517
电子邮箱:rsk62826351@163.com
(二)市中医院
联系人:司老师 0898-62810825;13118938683
电子邮箱:qhszyyrsk62810825@163.com
(三)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黄老师 0898-62828776;13876428421
电子邮箱:qhfyr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