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中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10.10为进一步加强灵璧县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紧缺现状,现将灵璧县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平、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9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9月22日仍未毕业的);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我县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2023年10月7日8:00至2023年10月10日17:00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网上审查合格后,缴纳费用45元,2023年10月11日17:00缴费截止。
2、笔试
笔试科目:《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笔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环节。
笔试日期:2023年10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2023年10月25日8:00至2023年10月27日18:00上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3、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逻辑思维、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5、成绩合成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6、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客观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7、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灵璧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灵璧县中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内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内可以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一但公示,放弃聘用的人员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灵璧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7-6021161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23338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