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牙病防治所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2.10.27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黄浦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的办法,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各事业单位,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技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事业单位自主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人数:49名。

(二)招聘岗位:医生、护理、检验、药剂、康复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事业心、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与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对紧缺专业或优秀人才年龄可适情放宽至45周岁左右。

(三)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相关学历,学位视岗位而定。

(四)户籍不限,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1231)

(五)身体健康。

(六)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1027日。

(二)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标明应聘单位)、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各招聘单位(应聘材料不退还)或相应电子邮箱。

(三)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筛选。

(四)笔试、面试: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数,经资格审核筛选后择优确定笔试、面试名单。笔试达到规定合格成绩的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五)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录用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人员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待遇和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按规定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对应届毕业生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见习期。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63262020-80837

联系方式:hpwjwzzrs8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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