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9.13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8月至20057月期间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⑥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2.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

4.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提出解聘、调动等。

三、相关待遇

(一)当年国内医科类大学综合排名前50位的高校医学类专业(其中,中医药类大学限各中医院招聘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和其他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往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助。

2.引进人才在南平工作期间,享受《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中人才奖励房相应政策,连续工作满5年后,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不超过80㎡、60㎡的人才房或40万元、30万元购房补助。

3.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配偶需随迁安置,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二)临床医学大学生见证补贴:对引进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并具有四证(学历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医师资格证)的人员,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分三次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见证补贴。

(三)家庭奖励:顺昌籍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属于医疗紧缺急需专业,首次与我县医疗事业单位签订5年劳动合同的,给予其父母(或祖父母)1200/月家庭奖励,享受5年。

四、报名方法

1.本次招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13日期间接受考生报名,报考考生可通过网络(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考生下载填写《2023年顺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scxyyrs@163.com并致电0599-7830136确认。(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3.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3914日至9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参加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顺昌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

2)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1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4份。

5)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五、面试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研究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请遵守体检纪律,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紧缺急需拟聘用考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顺昌县总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783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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