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8.30根据阿拉善右旗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现状,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招聘岗位表》确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岁)。
(二)招录对象
全日制大专或本科以上(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生需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有关机关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在旗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由旗卫健委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30日(工作日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阿拉善右旗卫生健康委员会311室
3.报名邮箱:ayqwsjkwyh1@163.com(2023年8月25日18时前提交相关证件原件材料)
4.联系电话:0483-6025889
5.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证明、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它自愿提交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旗卫健委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学历和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如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本次是边境旗县医疗卫生紧缺人才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考试。此次招聘医疗卫生紧缺人才采取考试、考察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专家评审小组,评审小组7人或9人(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低于二分之一),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考试。考试分值为100分,其中:面试50分,答辩50分,面试和答辩同时进行,具体内容由评审专家现场确定,时间为20分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答辩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应聘人员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答辩成绩排序,答辩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旗卫健委组织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递补。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阿右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聘用备案。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工作单位由旗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统筹调整。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阿拉善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阿拉善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卫生健康系统,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未能在毕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其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五、相关事宜
1.本方案经旗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组织实施。
2.本次引才各环节通知,均提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提供错误或通知三次均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拉善右旗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602588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