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8.25为加快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医共体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精神,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决定组织开展红星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红星医共体简介
(一)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简介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1945年10月创建于革命圣地延安,前身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第九分院,建院已有78年的历史,1950年1月随军入疆驻扎哈密。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哈密区域一所规模较大、设备较全、技术较好,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哈密红星分院、河南省人民医院跨省医联体医院。
获批成为国家级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及自治区、兵团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床位800张,在岗职工970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49名,高级职称143名,中级职称327名,硕士研究生2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
医院设有临床科室25个、医技科室19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两个综合门诊部。医院占地16.07万平方米,医院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
目前我院兵团重点专科1个:中医风湿免疫科。师级重点专科11个:骨科、消化内科、肝胆胃肠外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病理科。
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红星医院建立了“5+1”结对共建关系。创建了哈密区域“胸心医学中心”、“神经医学中心”、“消化医学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提高了医院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红星医共体分院简介
2019年起由红星医院牵头建设十三师医疗卫生共同体,将十三师区域内8个团场12家医院纳入统一管理,打造红星医共体。红星医共体紧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这条主线,打造区域医疗卫生“两个高地、两个中心、三个体系”。推动建设红星医院为“区域医疗高地”、新星市卫生健康中心为“区域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发展高地”、安心医院为“东疆精神卫生中心”、火箭农场医院为“东疆中医特色康复中心”。
火箭农场医院位于哈密市前进大道,目前医院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康养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能够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实现与医共体开展疑难杂症互联网会诊,发挥好“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分级诊疗,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兵地报销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医院积极创建二级甲等康复医院,大力发展张仲景康复中心、神经康复科(含老年康复科)、肌骨疼痛康复科、内科(含全科、医学科、儿科)等特色科室,推进建成东疆医养结合和中医特色康复中心。
安心医院成立于1993年,是一所集治疗、预防、康复、培训、司法鉴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同时也是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新星分中心及兵团精神卫生中心东疆分中心。负责东疆区域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医院编制床位数300张,核定专业技术岗位386个,共设临床科室7个,功能科室12个,职能科室8个。院内具有职工食堂、宿舍、图书阅览室、健身房、篮球场、羽毛球场、舞蹈室等娱乐生活设施。在河南对口援疆的大力支持下,科学规划,分区设置,计划建成以精神中心、心理中心、老年中心、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中心为主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红星一场医院坐落于红星一场文化西路2号,其前身是“六军十六师四十八团卫生队”,于1954年成立,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养老康复于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开设急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康复科、中医科、口腔科、麻醉科、影像科(超声)、药剂科、财务科收费、医保、镜室等科室。配有R机、彩色B超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心电图机、尿液自动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心电监护仪、全自动麻醉机、呼吸机、洗胃机、高频手术电刀、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多参数监护仪、多功能麻醉机等设备。医院不断以特色科室服务为亮点,外科可开展剖腹产、阑尾切除术、疝气修补术、四肢骨折固定术、胃镜检查等手术,中医科可开展中药熏洗疗法、放血疗法等系列服务,妇科可开展计划生育、孕前优生健康体检、流动人口查环查孕等工作。
红星二场医院始建于1953年,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是一所集临床、预防、医疗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开放床位25张,设有门诊部、住院部、疾控中心、中医康复理疗、检验、放射、财务、后勤等科室及连队卫生室4个,现有彩色B超、X光机、全自动大生化分析仪等,能够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互联网会诊,医院大力发展中医、理疗康复、内科、口腔、老年病等特色科室,为辖区及周边的居民做好预防保健、医疗卫生服务。
红星四场医院建于1959年10月,是集医疗、临床、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医院。建筑面积6548.43平方米,编制床位40张,实际开放床位40张。设有住院部、门诊部、办公室、财务室和七个连队卫生室。现有医务人员61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人。医院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第一医院开展特色科室有中西医诊室、康复理疗室,开展的项目有: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穴位敷贴、小针刀、中医正骨、中药熏蒸、泥灸等。第一、第二医院外科门诊大力开展门诊手术、关节腔封闭疼痛治疗。第二医院重点开展企业职工职业病体检工作,给企业员工提供便捷的服务。
柳树泉农场医院始建于1958年,占地1.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902.09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30张,设有临床、医技等科室20余个,连队卫生室4个。医院服务范围辐射8万余人。医院在职干部职工65名,其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5名。医院设备主要有: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洗胃机、无创呼吸机、牙科治疗椅、熏蒸床等医疗设备。特色科室口腔科、妇产科、中医康复科。先后获得兵团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三师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三师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十三师五一巾帼文明岗、十三师新星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第十三师文明单位、红星医共体先进科室、柳树泉农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消防安全先进单位等。
黄田农场医院位于第十三师新星市辖区。医院始建于1959年,占地1089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87.55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医院编制床位40张,开放床位40张,设有临床、医技、职能等科室20余个,连队卫生室5个。现有CT、全自动发光机、数字化DR机、彩色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血常规分析仪、尿十项、十二导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计、经皮测黄疸仪、熏蒸治疗机、蜡疗仪、凝血四项分析仪、酶标仪等全新设备,大大提升了医院的诊治服务能力,新医院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信息化管理。医院将以转型新星市人民医院为新起点,以提高诊疗水平为核心,改善服务为抓手,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更好的为辖区内居民做好疾病预防及诊治。
红山农场医院是集卫生行政、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六位一体的一级综合医院。医院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放射超声心电科、检验科、ロ腔科、疾控中心等科室。全院建筑面积7801平方米。现有医疗设备五分类血球分析仪(迈瑞518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迈瑞600)、电解质分析仪、尿十一项分析仪、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移动DR、彩超、骨密度仪、电子牵引仪、C臂数字机、麻醉剂、呼吸机、生物反馈治疗仪、重复经颅电刺激治疗仪等先进设备,新建单身公寓满足职工住房需求。2023年新开设精神科、创伤中心、职业病体检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以满足周边群众就医需求。
淖毛湖农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全院设有临床科室4个,医技科室3个,职能科室3个。医院建筑面积4061.54平方米,编制床位20张,人员编制数27人。配有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动态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医院将利用周边丰富的企业资源,不断拓宽企业职工体检业务,并于2022年打造以传统的中医经络辩证为基础,结合传统针灸、火罐、梅花针、放血疗法、艾灸、穴位埋线等特色手段的中医理疗国医馆,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以专业的医疗水平、平价的医疗收费、人性化的健康服务为各族百姓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急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岗位表》中医疗卫生类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的人数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8月10日10:00至8月25日20:00)
1.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HR@hmhxyy.com邮箱,同时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第十三师红星医院人力资源科。
2.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体报考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2)《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粘贴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10:00至8月25日20: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
(三)笔试科目、时间、地点、方式
综合管理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免笔试岗位不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红星医院为1:3,团场分院为1:1(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确认人数)。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资格复审
红星医共体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面试时间: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六)成绩
1.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统一在第十三师红星医院进行体检。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作为对招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星医院公众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红星医院招聘人员待遇按照《红星医院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科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26432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招聘工作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