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8.17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1.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3.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培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住培合格证书,无法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对本科及以下学历层次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10:1时,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采取考察方式进行招聘。
2.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精神,对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审核通过的本科生,同硕士研究生一样,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之比超过10:1时,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
3.如研究生报考岗位为本科岗位,需按本科招聘方式和程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http://wjw.yinchuan.gov.cn)、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ycszyyy.com)和医院微信订阅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8:00至2023年8月17日(星期四)18:00(节假日报名平台不关闭)。
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8月17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招聘公告网页或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微信订阅号扫描识别报名二维码,在线填写《银川市中医医院 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页面,完成提交后视为有效报名。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文件要求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工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资格初审工作将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反馈。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拟定于2023年8月中下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银川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 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证、住培合格证书;
(5)《银川市中医医院 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资格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银川市中医医院各留存一份。
3.资格审查贯穿备案制人员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本次招聘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医院微信订阅号公示3个工作日。
(四)开考比例
1.采取笔试+面试招聘的岗位,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卫健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将通过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公告。
2.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10:1,将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按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卫健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将通过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公告。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
钟。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
3.打印准考证。笔试前一周应聘者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医院微信订阅号公布,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由本次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与面试公告同时发布。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组织开展。
1.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技能水平等方面内容。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将在面试前一周通过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微信订阅号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3.面试时长和分值。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和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微信订阅号公示。
(七)考试总成绩
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以笔试+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或无笔试成绩,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进一步体检和考察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通过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
(八)体检
1.体检工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微信订阅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提请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定。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备案
2023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聘用名单经银川市卫健委核准后,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川市委编办备案。
七、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聘用文件下发之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银川市卫健委官网、银川市中医医院官网和医院微信订阅号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1-8361573(银川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0951-8361554 (银川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考务咨询和监督投诉时间:
正常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