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8.25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人事代理制职工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条件,同时须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报到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三、招聘信息发布

我单位于202381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四、报名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实名注册,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并提交报名信息,信息提交后等待单位资格审核。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20238219:0082517:00

网上缴费:20238219:00827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9139:009168:00

笔试时间:20239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926日起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五、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能力考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2.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请关注医院通知。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0.5+面试*0.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将以短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在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情形,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九、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如遇突发情况和不可抗力原因,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调整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最新信息。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1)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 022-26382808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2)考务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评价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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