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7.03为切实解决我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短缺问题,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面向我县各医疗机构临时聘用人员中择优聘用100名同工同酬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素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二)岗位条件。在我县各医疗机构临时聘用人员连续在岗工作3年及以上人员(2020年6月20日前在岗,以双方聘用合同为准)。报考各专业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三)年龄条件。现就职于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就职于二级医疗机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条件。应聘人员须为靖边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1月1日前落户为准。
(五)学历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三、奖励的条件及标准
(一)疫情期间靖边县派往县外支援的医务人员以及在我县PCR实验室和方舱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连续工作不满3年的可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二)疫情期间靖边县派往县外支援的医务人员以及在我县PCR实验室和方舱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连续在岗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可在笔试成绩乘以60%后加3分;
(三)以上支援人员名单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四、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三)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的;
(四)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bi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通过网址:http://ks.jingbian.gov.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08:00至7月3日18:00。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由人社局和卫健局共同对报考人员所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同时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医学相关基础知识。
2.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在本县设考点,具体地址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由考生网上自行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或资格复审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信息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6.支援人员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奖励的条件及标准进行加分,同所有参加笔试人员进行排名。
(五)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包括加分)1:3的比例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者持学信网验证报告、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或档案入库卡、相应资格证书、单位聘用合同(协议)、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聘用合同(协议)登记后由县卫健局牵头,人社局配合,组织人员到用人单位进行核验,用人单位和卫健局提供在岗证明和加分依据。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考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应急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时间不超8分钟。
(七)成绩汇总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符合奖励人员笔试成绩×60%后加3分确定为笔试成绩)。
同一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时,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加权平均法计算方法为:用本岗位考生原始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面试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即取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平均成绩除以本考场该考生的平均成绩)。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该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八)结果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研究生、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九)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一)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聘期满五年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医疗机构间调动。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动辞职者,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辞职。聘期内不得调离县卫健系统。
(二)聘用人员与县卫健局、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书》,由县卫健局综合管理。
(三)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四)聘用人员与在编在岗人员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由卫健局和医院负责考核管理。
(五)聘用人员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者,与医院同类人员同考核同排名,不占医院编制内评聘名额,按县人社局下达的指标执行,以社会人才评聘职称和晋级晋档。
(六)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符合靖边县卫健系统农村工作人员选调进城任职条件的,可申请选调进城。
七、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须接受人社局、卫健局到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的分配。
(三)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