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7.0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信卫人〔2023〕17号)文件精神,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7名、特岗全科医生12名。(详见附件淮滨县2023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职位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具有下列条件考生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如遇本科以上学历者所学专业本科无招聘岗位的,可报考所学专业专科类。
(二)特设岗位全科医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健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还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不能报考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hbhyn.zgrccp.com
咨询电话:13598617596
2.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日9:00-2023年7月3日18: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1日9:00-2023年7月4日18: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对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会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人员按要求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7月1日9:00-2023年7月4日24: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微信或支付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淮滨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6日9:00-2023年7月8日9:00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均参加笔试,其中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淮滨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分),卫生基础知识(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招考岗位通过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人员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是否为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淮滨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详见淮滨县人民政府网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淮滨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年龄大者优先。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卫健、医健集团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五、单位选择
待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成绩采取自主选择与定向调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聘用职位。
六、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淮滨县卫健、人社、医健集团备案。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职称晋升等,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补偿费用和违约金。
七、结果备案
卫生健康委员会、淮滨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式备案报告,经同级编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盖章后于2023年9月底前上报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八、保障措施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研究生、本科生指标以招聘计划表为准)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4.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6万元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3.对于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免费组织岗位培训;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原有的执业范围保留),县级公立医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并及时安排上岗。
4.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可由服务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务所在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补助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5.特岗全科医生聘用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如果来自公立医院,服务期间原单位保留其编制和身份,服务期满可回原单位工作;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九、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信息发布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6-7770688(淮滨县人社局事业股)
0376-7791679(淮滨县卫健委人事股)
0376-7772097(淮滨县医健集团运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