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6.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满足我院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来保定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保字〔2022〕8号)等规定,经市级各主管部门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3、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一般为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地址: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医院地址保定市涿州市范阳中路57号),报名邮箱:bdsdezxyy3966216@163.com。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6月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6月3日12:00。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

2)本次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应填写《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需粘贴一寸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规培合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布,同时发布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阅,未通过审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

3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

4、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科目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2023年6月30日前在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公示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择期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如面试人员较多,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均分到各组。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实施,在保定市第二中心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由医院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医院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5拟录用医务人员需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及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医院公众号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做出结论后报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医院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医院市卫健委公章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4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2-3966216(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2-3966221(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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