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截止时间:2023.05.22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旗”战略,提升我旗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旗医疗卫生学科和名医团队建设,经准格尔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启动引才计划,计划为卫健系统引进50名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岗位情况表)。
一、引进对象和程序(见职位信息栏)
(一)引进对象
优质医疗卫生人才主要指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毕业生。
高层次人才主要是指在市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从事临床诊疗、公共卫生服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名医或学科带头人以及具有相同等次的人才。
优秀毕业生主要是指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和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直属医学类院校、国家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的医学类院校(综合大学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参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待遇执行。
(二)引进要求
除以上学历(资历)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本科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优秀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引进程序
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进校园择优引进或自主报名推荐等方式进行,优化简便引才环节,分批次快捷办理引进手续。
如岗位报名人数超出需求人数,根据考察情况或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等形式确定引进人才。
二、引进待遇
1.高层次人才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提供周转住房,同时每年每人给予8万元薪酬补贴,按5年给付,对家属就业积极提供便利条件,申请随调的要予以办理随调手续。
2.优秀毕业生录用转正定级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服务期满8年,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给予40万元安置费,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直属医学类院校、“双一流”建设的医学类院校(综合大学医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安置费。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参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待遇执行。
准格尔旗新的人才政策出台后,按照新引进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引才工作由旗卫健委牵头,会同人才办、人社局、编委办和用人单位等部门共同实施。通过面谈或者查阅学生档案等形式,重点掌握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意向性招聘协议。
四、政策咨询
具体人才政策咨询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477-4886335;
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477-4212054;
准格尔旗中心医院,联系电话0477-2273240;
准格尔旗中蒙医院,联系电话:0477-4705047;
准格尔旗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477-4926400;
准格尔旗大路医院:0477-4893715;
准格尔旗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0477-4223123。